- 定义
- 转科由学生调往同年级其他招生单位, 仅限在校期间许可一次
许可范围
转科考虑学科(部)招生单位入学定员的百分之二十范围和所属学科的实际情况,经教务委员会审议批准。
专科(部)时期及资格
时期 | 第2年级以上的学生转移到同年级的其他招生单位,需在学期开始前60天只限申请一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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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 | 根据校规第86条,有过受到惩戒的事实或再入学者、插班者及转入学者不可转科。 |
转科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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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单位入学定员及转科冗余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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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转科申请书 [经由学科(副)长、希望转的学科科(副)长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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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士支援组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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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委员会审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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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科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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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课申请科目的变更和登录
教课研修
转科后的课程进修及毕业要求的学分,根据已转的学科教育课程而定。
其他事项
- 转科申请人数超过希望转科的定员冗余,原则上按成绩顺序批准,但可以同时进行另外的选拔考试。
- 转科者无论已取得多少学分,除转科认可的类似或代替科目外,必须修完转科指定的先修科目及毕业要求学分。
- 专科后限制立即休学。